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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同意连州元前医药店(个人独资)纳入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范畴的公示


来源: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5-02-04 11:14:12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为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,保障参保人员享受适宜的药品服务,维护医保基金安全。经材料审核、现场评估,现拟同意连州元前医药店(个人独资)纳入服务协议管理范畴,基本信息如下:

序号

药店名称

法定代表人

经营范围

注册地址

1

连州元前医药店(个人独资)

梁小叶

药品零售

连州市连州镇元前路2号1号花园2号楼A、B座首层13号商铺

  现将上述1家零售药店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,自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,在公示期内,任何人或团体如对上述药店存在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联系人:李美霞 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763-6676884




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

2025年1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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